為降低不動產詐騙風險,強化民眾財產安全保障,自115年5月1日起,將不予提供跨縣市代收代寄非金融機構抵押權設定登記(意即私人間之抵押權設定)及其連件案件服務,請直接向土地所在地縣市的地政事務所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