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所單一窗口設於一樓。
二、本所單一窗口分為:
(1)諮詢台簡易案件單一窗口。每一登記櫃台均為單一窗口櫃台 (2)登記謄本(含跨所)核發、地籍圖謄本及建物平面圖核發單一窗口。 (3)登記案件、測量案件收件單一窗口。
簡易登記案件之作業流程如下:
為便利民眾申辦簡易登記案件,本所特別設置簡易登記案件單一窗口化服務,只要您本人或委託他人,攜帶相關證明文件至本所服務台辦理,本所即指派專人為您服務,完成收件至領件之所有程序,您將可不必再奔波於數個櫃台,即可得到最滿意且免費之服務。
一、簡易案件之種類:
(一)、住址變更登記。
(二)、權利書狀換發登記(未會同辦理繼承及分別繕狀者除外)。
(三)、抵押權全部塗銷登記。
(四)、門牌整編登記。
(五)、更正登記。(限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及門牌等錯誤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者)
(六)、更名登記。(限自然人經戶政機關辦竣姓名變更者)
二、辦理程序:
(一)、申請:申請人本人或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皆可。
(二)、受理服務處:本所一樓諮詢台。
(三)、應攜帶文件:
- 申請人本人身份證正本,如為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者,代理人亦須檢具身份證正本。
- 申請人本人印章,如為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者,代理人亦須檢具印章。
- 申請人本人身份證明文件。(身份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現戶謄本正本,該文件所載資料應為清析可辨別者。)
-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申辦抵押權全部塗銷登記應檢附他項權利證明書辦理。)
特別檢附文件:
- 抵押權全部塗銷登記:請參照抵押權塗銷登記說明。
- 門牌整編登記:請檢附戶政事務所核發之門牌整編證明辦理。
- 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統一編號更正登記:請檢附戶政事務核發之載有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統一編號變更記事之現戶謄本辦理。
三、如果您對本服務有任何疑問,可以電話向本所諮詢台洽詢。
各類謄本核發辦理作業情形如下:
- 各類謄本整合櫃台單一窗口服務(即每個謄本整合櫃台均可受理地籍謄本、地籍圖謄本及建物平面圖謄本申請)
- 申請人至受理各類謄本整合櫃台單一窗口申請繳費,每件約三分鐘完成。
登記測量收件申請:
由當事人至受收件集中處申請、核對身分證、計費、繳費、領取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