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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鑑證明書有無使用時期的限制?住址變更後應否再請領?

申請土地登記時,依土地登記規則第41條第十款規定,檢附原因發生日期前一年以後核發之當事人印鑑證明者,免親自到埸核對身分。住址變更後,只須符合上開規定勿須再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