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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土地所有權人應於每年(期)地價稅開徵40日前(亦即9月22日),填具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檢附戶口名簿影本暨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影本各乙份,向土地所在地稅捐單位申請核定,但已申請核准而使用情形未變更者,免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