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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土地徵收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以市價達成協議價購者,是否需繳納土地增值稅?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以市價達成協議價購者,應屬平均地權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自願按徵收補償地價售與需地機關,準用同條第一項免徵土地增值稅規定。(內政部101年9月19日台內地字第1010303131號解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