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如無電腦或網路設備而採臨櫃申報時,應如何申報?

可使用紙本申報(A3):
1.買賣雙方(及其代理人)於買賣案件送件登記前,填具「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書(買賣)」紙本申報書,由買賣雙方(及其代理人)簽章確認後,併同登記案件送件至地政事務所。
2.如申報有任何疑問可於登記案件送件前先洽案件受理地政事務所實價登錄櫃檯。
3.本所實價登錄櫃檯位於本所三樓地價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