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買賣案件如何申報登錄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

申報登錄為買賣雙方共同義務,買賣雙方全體應以同一份申報書共同申報登錄,其方式可採網際網路申報或紙本申報,並於買賣案件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一併檢附申報書送件。
(一)網際網路申報 
1.憑證登錄、線上申報:(配合系統建置時程辦理,目前尚未完成)
2.線上登錄、紙本送件(A2) :
買賣雙方協議由其中一人或其代理人得於申請登記前,無須使用憑證,透過網際網路之「地政線上申辦系統-不動產實價登錄」登錄申報資料後,取得申報書序號,並列印「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書(買賣)」紙本,由買賣雙方(及其代理人)簽章確認後,併同登記案件送件至地政事務所。
(二)紙本申報(A3) 
買賣雙方(及其代理人)於買賣案件送件登記前,填具「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書(買賣)」紙本申報書,由買賣雙方(及其代理人)簽章確認後,併同登記案件送件至地政事務所。